朝暮 发表于 2005-6-11 23:33

我想申明一点:文章里的前八点,大家看过笑过,也就算了。因为就算让我写,我也肯定不免落入自己提出的圈套之中。所以,对于知道现在都没有人说:“有本事的你自己去写写看……”之类的话,我真是万分感激。因为这句话绝对是我的致命伤……哈

其实,如果真的看明白的话,我想我的重点应该是在最后一点上。正是因为现在很多写文的动机不纯,所以才会出现那么雷同的文章,因为这种模式是大家喜闻乐见的。这样写,不会有大的过失,但是我想肯定不会有很大的认同感。

情节如何无所谓,文笔如何无所谓,问题是作者注入的感情,她写文章是为了什么。这才是本质问题,一旦本质错了,其他的都不值一提。

其实,前期的一些同人文,尤其是台湾网友的文章,文笔很一般,情节很俗套,但是就是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用心”,或是“哗众取宠”,这种文章,不要以为读者是看不出来的。

前八点,对号入座吧!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哪怕是一些我认为是经典的文章,恰恰是用得最多的。最后一点,才是现在同人文的致命弱点。

苏苏,认真二字,其实并不是现在同人文的主流了。这篇文章的用意正在于反对这种现象。

月飞樱 发表于 2005-6-12 22:02

我觉得写文是兴趣,只要是有用心、认真的写,只要是能带给大家快乐就好了。
这跟点数和点击率有虾米关系?

难道一定要这两点高,才代表这篇文写得好么?
不懂!


【编辑】
这正是朝暮姐姐要批判的现下存在的一种不良行为。


[ Last edited by 颜小舟 on 2005-6-12 at 22:12 ]

朝暮 发表于 2005-6-13 09:31

汗,亲爱的版主大人……你叫我朝暮姐姐?昏~还真是感觉别扭……

那个,楼上的……你好像还是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嘛!不是我说什么,现在鲜网的文章,我看排在人气榜上的专栏,也就那么回事儿。所以我进鲜网从来都不是根据人气榜来挑选的文章的,投票的不过就是和作者本人关系较为亲密的人,或者就是用马甲投的票。这种点数和文章质量根本就是成反比的。老实说,这种人情票,刚进鲜网的时候我自己都投过。称不上投得不心甘情愿,至少自己心里有一把秤,或是觉得闲极无聊投投票,或是因为和作者比较熟悉了,觉得不投她两票心里过意不去。

啊啊啊,这么说可能会打击一部分人,可是我总算把这话给说出来了!

秋雨清 发表于 2005-6-13 14:10

楼主说的问题还真的有那么回事!!佩服!!
但是这几种情况以外的也有啊。

kaze 发表于 2005-6-13 15:02

嗯..朝暮姐姐(甜甜地叫)

你不是想告訴我..你寫這篇是因為看不過鮮網的人氣..(笑死)他那種的..就算了吧,反正你一天更新三.四次.什麼垃圾都上去了。好的反而都不貼鮮了.害我都看斷頭文(倒)

不過說實話,文章這回事,尤其是關於愛情的,而且更是同人,任你想破頭,也始終有個模式。就是有很創新的,變了熱潮,別人就一窩瘋去跟。
所以說,始終還是看功力吧

朝暮 发表于 2005-6-13 21:30

寒~风……拜托你不要这样叫我好不好?

嗯,其实关于写这篇文章(?)的出发点么,我已经忘了~~|||

只是觉得不吐不快的那种,其实本来想写一篇正式一点的评论的,把林林总总的明志同文好好点评一下——是纯粹从好的方面来讲的——没想到后来就写成这副样子了,而且还越写越高兴……汗~要不是当初因为时间不够急着赶出来,大概还会写得更多一点,来它个二十多条的。

不过,嗯,你说的那个,可能也有一点这样的原因吧!总觉得鲜网最近越来越堕落了~就像你说的,好的文章反而都不在鲜网上面发布了。

文章怎么说了,其实文笔真的不是很重要,我想如果作者的文笔真的很差,也不可能会有兴趣写文章。主要还是立意的问题,看是不是能够把握文章的整体走向。

殷勤青鸟 发表于 2005-6-17 23:37

看明志文,什么是我喜欢的。。。不是多方面衡量,毕竟大家都是非专业的多。。。真的是觉得只有一点——看起来让我觉得感情自然,很舒服的。。。
所以我写文。。。知道自己文笔不是那么好。。。但是也写出来。。。就是为了自己写得舒服。。。^_^

哈哈哈 现在才发现小朝的这篇文。。。就算背着吹捧的名义。。。我也要说——真的很精辟,直接中带着幽默,我喜欢!!!

雪晴 发表于 2005-6-18 21:05

我是不太知道大多數人寫明志文的動機為何;對我來說,會開始寫明志文,就只是熱愛這款遊戲,單純地,想編造出遊戲所沒有的情節,讓自己可以從文字裡,再次重溫玩遊戲時享受到的樂趣而已...

小朝所提到的"””只是成了和別人交流的工具,爲了博取自己想要的榮譽""””的寫文動機,我覺得一定會有,但是這種虛榮感只是暫時的;這種動機呈現的後果,我想才是無數荒廢的專欄存在的原因...

寫明志文一年多來,感觸很深;一直到今年初,我幾乎每天都花五六個小時在寫明志文;除了上班與睡眠之外,大多數的時間都花在寫文上;為了這個作家夢想,我犧牲了很多其它東西,可是我認為很值得,這些文對我的價值,不是點數,點擊率,人氣排行榜可以評斷的...

"" 一旦有人對某篇文章提出指責,會引來一大批忠誠FANS的反擊。我一直很想問問這群孩子氣的網友:你們真的看得懂文章嗎?你們真的是喜歡文章,還是喜歡作者,抑或是喜歡遊戲的主角以至於愛屋及烏?"""

這段話也讓我思考很久;寫文寫的如此嘔心瀝血,花兩三天才完成的文章,讀者也許只花五分鐘就看完了!~我很感激留言支持的人,可是除了好看精采之外,我更想知道好看在哪裡,為什麼覺得好看,真的有感動你的地方嗎?可是說真的,人難免都喜歡聽恭維的話,太直接的批判,依我的個性來說,可能也會難過好幾天吧!所以我覺得不論是好或不好看,言之有理的評斷,及恰當的表現方式,是很多人需要學習的...

總而言之,小朝的評論我很喜歡,可以讓大家清楚的思考很多不曾細想的問題;難免的我也忍不住對號入座,一條條的看有哪些符合的地方,幸好好幾條讓我鬆了一口氣!可能因為我很少看文的關係,沒仔細留意有哪些共通模式,所以小朝說的模式,有些對我來說還滿新鮮的...

”黎華是救人高手” ”歐凱文最終擺脫了家庭和倫理的束縛,決定從他哥手裏把未婚妻搶過來。””

還真有點想試試這種模式...的確舊瓶新酒怎麼裝,是一大學問;新鮮的題材不一定最感人...

只是kaze的話讓我有點介意"”一天更新三.四次.什麼垃圾都上去了。好的反而都不貼鮮了.害我都看斷頭文"”

如果有耐性每天寫那麼多文,每天更新好幾次,他的寫文精神也是值得佩服的;用垃圾這個字眼形容,個人覺得相當不恰當!~也許鮮網並沒有很多好文章,但是鮮網還是有很多咬牙用毅力寫文,堅持不讓自己的文斷頭的人存在的!~

kaze 发表于 2005-6-18 21:10

咳咳,抱歉,我想我大概應該寫清楚一點
我在鮮網寫的不是明志文,是耽美
而在耽美我以前就是人氣欄,一天更新三四次那種
不過那時我寫的就是垃圾
醬子明白了嗎?^^
因為我的話,主要是跟小朝說的,大家老朋友,說什麼都明白,不是要給話別人聽

林可柔 发表于 2005-6-19 13:25

真的很佩服朝暮大人。

关于第九条的愿望...
大家是不是知道香港有个作家名叫李碧华的?她有一句名言是:写文章,先娱己后娱人。
现在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

我写文,是为了抒发自己,是为了让自己更开心更充实。
不管自己写得好是不好,里面都有我的思想我的心血。

先娱己,后娱人。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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