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moohu 发表于 2007-6-7 21:04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自己的明志世界,在经过不同的生活阅历,感受也完全不一样.

在N年前,偶可能无法下笔,因为对于生活偶还只是个小女孩,现在不同,生活中的辛酸苦辣,感情纠葛,会让你更有体会.

LZ说的套路,可能也作者的年龄阅历都分不开,毕竟玩游戏还是青少年多,写的东西自然也是有局限.

对于回复还是话语,我觉得至少是一种鼓励.在内心深入谁都希望自己的观点得到认同.因此现在的博客才会如此流行.

偶也赞同,感动自己才能感动别人,任何文章都一样吧.

kiwich 发表于 2007-6-7 21:12

我也是看膩了套用公式的文,不是天真(幼稚)
就是看一眼就對眼!!
沒有辦法真的感動到我,再者,最近的同人文大多是穿越來穿越去
那麼就失去了原有的“明星志願”主題性。那麼究竟要如何才能寫出好文呢?如何超越出舊有的模式,寫出很好的文章,其實真的很難。
如今看過最好的文章,就是阿天寫得--再會-明星志願同人文
很能夠把故事中主角的特性寫出來,無論是主角還是配角真的都寫得相當的細膩。我能感覺ㄚ天的用心-在這裡像大家推薦

飘飞四季 发表于 2007-6-8 16:57

如今的同人文和往日又有很多不同,比如阿威——因为明3没被毁容而人气大好,也是众多MM得以完成和阿威和若绮在一起的心愿),还有小童的人气也不错——和某鸭子的《弧音》不无关系<——趁机催文却被54

不过,黎华现在成为很多同人文的第一男主角确实不争的事实,但是,现在和他成为“情敌”关系的人好像多为阿威?因为……突然发现,众多黎粉好像或多或少也喜欢着阿威? (虽然我这个王粉也和哈阿威)

看来自己写的文还是很没被模式化影响的,一男一女的专一结局+王大哥也对外公的死愧疚出走却和若绮有个Happy Ending(众:你的文那么无聊+流水账怎么不说?)


楼主些的话入木三分,也不失为一些文的通病,好在如今有那么多的同人作家,有多了很多有特色的坑……吸引我们前赴后继的网里跳,汗……

薇兒 发表于 2007-7-13 15:11

寫同人作品
原本最大主要原因還是因為自己喜歡
因為喜歡
所以想寫
文學歷千年
其實能寫的點子也差不多給用盡了
只不過端看你在過程中
描繪的功力了

沒人欣賞也無所謂
至少我寫了讓我自己覺得很開心的東西
讓腦中的想像化為文字
是件很棒的事

文筆絕對是可以練習的
過度的譁眾取寵
我想略友們的眼睛都也還是雪亮的

創作的本意就是寫出自己想寫的東西
若連自己都不滿意
那麼還是不要寫吧

樓主所提的
我在自己的文內自然也會有這樣的劇情
我也盡量努力
在不脫離遊戲人設的性格外
給他多加一點其餘的個性

(說真的......比起來我還比較喜歡看評文!!不只是歌功頌德!!寫的不好的部份被直言!讀者的眼睛往往可以看見作者自己看不見的盲點呢)

哈利欢·马尔福 发表于 2007-7-17 18:51

楼主的话,给正在写并且正在发表《我是平胸方若绮》的我一记好想的警钟呢……怎么办,我也已经写到第三十六章了,并且打算四十章内结束……
赶紧对照九大原则……除了其中那条多角恋爱还勉强入座,其他似乎都没边……抹抹汗,拍拍胸,幸好,幸好。
我写过一些小说,都是短篇,5000字以内的,不时发表。但是这次长篇的平胸若绮同人文,我真的是第一次写,并且我可以肯定,此后我再也不会写明志以方若绮作为主角的同人文,因为对于所有男主的感觉,基本已经在这篇里面阐释干净,再写,也就是写自己的老套路。(也许下次会写皓薰吧)。同人文中有套路不是坏事,至少可以帮助新手练笔,但,套路一多,甚至成为一种禁锢创新的障碍,就比较麻烦了。
我一直觉得,看别人的同人文,可以借鉴语言,但不要学情节。情节可以来自生活的点点滴滴,(众:看来你真的闯过男厕所……)甚至是出于对游戏真实的感动。发自内心的感情是最能打动读者的情节。
此外,我一直认为,不管笔法稚嫩还是老道,情节推陈或是出新,不管你是青涩少年还是风韵少妇,写文的基本原则,是要完成。要秉持着从一开始写作的态度,认认真真地完成。(众:四十章还没写完的人不要在这里唠唠叨叨上课,pia飞!)

淡淡忧伤 发表于 2007-7-25 12:51

看同人文,宽泛一点再到看言情小说,最让我恨得牙痒痒的就是女主角白痴,花痴,无知,矮,丑,飞机场集于一体,让我很费解的是莫名其妙一堆人喜欢她。我觉得这种文是梦幻的,给每个条件不好的女孩一个机会,女孩们可能占了这些缺点的一个或两个(如本人:路痴),但绝对不会是这些缺点的集合体(根本不是人!),所以写文杜撰编撺的部分必然有,可也不能脱离现实生活~

浪子天妖 发表于 2007-10-6 19:35

粗粗地浏览了一下大家前面的帖子……感觉……其实能有什么感觉?一个大男人看着美女们讨论能插什么嘴?难道回去穿了胸罩丝袜高跟鞋擦了口红来“强行”参与讨论?所以目前除了观望还是观望。

因为老妈是有20年教龄的高中语文教师的缘故(还参加过某年高考作文批改),从小中学生作文看得不少,结果导致了一种奇怪的逆反心理——那就是一定要剑走偏锋,而且要走到底,因此准备工作一定要做足……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在许多诸如“在耽美小说的帖子底下推荐军事小说”和“把政治家写入少女漫画同人”之类的做法出现,没法子,个性使然。

libraof 发表于 2007-10-7 23:50

楼主总结的很精辟,确实原创写作流行跟风,主要是为了吸引读者,不过是金子总会发光

aanan 发表于 2007-11-5 18:08

大認同樓主說的...


而且我是到了略略才知道有關方配
找不到關范配的文(可能是沒仔細找)

當然跟我自己已婚也有點關...
對愛情的憧景不再,
死去活來那種太用力的愛對我來說是沉重壓力
可以感到共鳴的感動...大概是來自於生活上的芝麻小事,這種文簡直難找

跟自己偏好新奇也有關...
和遊戲太雷同的情節就沒有看的欲望了...

至今還是最喜歡PP的文

[ 本帖最后由 aanan 于 2007-11-5 18:20 编辑 ]

薇兒 发表于 2007-11-6 00:23

沒辦法囉
有些文章就是寫給幻想中的女孩子看的
現實生活已經有太多醜惡?的事實了
在書裡至少來段甜得膩死人的愛情

總不能在書裡寫柴米油鹽醬醋茶吧!!
(如果要正式出書....恐怕會落得退稿單一張........"與市場方向不符"解決)

但是
可愛的孩子
真的不要問那麼可愛的問題
"咦~~書裡那種黃金單身漢!動不動就上TIME雜誌之類的人是假的嗎??"

(孩子!!會上那個的....幾乎是年過半百加上行將就木的老人家了!!)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评论]明志同人九大原则(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