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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叶蓝yuna

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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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 ]6 X* F6 L, ], b# c! l- L* F# v1 p5 B# L; |. F( l
, M' c7 ^9 k7 r0 R8 v6 a$ D. l5 p
帮帮忙,这种描写,有人就是不会啊!有人就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写啊!# N( y0 g; A, k3 W5 P$ u+ W$ }( D
呵呵,那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 g" d: l5 @8 i4 s; o. u
to 无限朝阳:
7 i* d% Y' d5 m4 i( O论坛的确是有它的一套管理方法。可是你在屏蔽别人的文章时候加上说明会比较好吧。例如加上这句话:" r. s9 M5 e8 V6 @
核对之后有抄袭就删除文章,如果不是,解除屏蔽!: |1 P/ t/ I! y% q0 A  j! ?: a
你原来的话就像是给人定罪一般。
3 c6 O6 j* _# E  d/ h当然,管理论坛很辛苦,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只要你作出了努力,大家都看得见,也会继续支持你的。6 l. \7 g3 q6 x4 m9 J2 Y* {
至于我么,以后对这件事情不会再说什么了。像Magnolia那样找对应的话,不值一驳。我还是那句话: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
6 Y+ T+ P9 G0 @/ T最后再说一句:我为了磨练自己的文笔,经常去看一些大家的美文,有些段落和描写就是仿照别人写的。但是我会很认真地去改,不会让自己的一句话里出现30%以上的字重合。像这样的描写:. ?2 v% j2 f2 E( N' c" S, y# ]. t
ARASHI《十年》:透过烟雾瞥见对面镜子里的自己,被无尽的轻烟笼罩着,三分鬼魅七分人面
! }/ t6 ?* I' e叶蓝YUN《不留》:隔着妖娆的雾我看见,落地镜里我的脸,七分鬼魅三分人面,浓妆掩不住的惨白
. s  s- H( L, U' z/ N
8 N. v9 y8 n* w' i' X在安妮宝贝的文章里出现得太多了。2 e- ?  K5 U: B2 @  N
发表于 2004-12-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就是不会,就是要看别人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既然ANIE的文里这种句子多了去了,那ANIE可以考虑一下来确定这算不算抄袭在这之前,请诸位把尘梦潇儿的《凝眸深处》以及它的续篇看完
发表于 2004-12-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2 k* p* z' N( @! l
! a. n# G- y) J# @6 v$ ?- _3 a8 V$ ?: o% c5 K  U. S& v
几个月前,一个网名现为妖芍药的明志同人作者(属于明星志愿俱乐部),就以明志略一位网友抄袭了明星志愿俱乐部上一位作者的2句话为由,闹上论坛,要求道歉。8 J; ]* _# }2 L( }( C0 |5 u
不过是2句话,这种话不用看别的人,也会写吧?可当时闹的程度,和现在这件事相比,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最后的结果是,略的网友在明志略论坛的要求下去明志俱乐部公开道歉。那既然道了歉,就承认是抄袭了
5 B- t  f. Q4 s5 Q* L我不知道你心中的尺子是怎样的?难道因为论坛因为某件事情而吃了亏,就把自己的尺子放紧?那么还有什么规范可言?( ~/ U" Q- j2 |
总之我比较反感这种看法。: }2 G9 S* m9 b" g6 X2 E" {9 H
引用Magnolia:! z1 S  w! i4 G/ z+ y0 u
再回到关键上:怎么样算抄袭?( T7 c4 }9 ~, H  p' X
不要把别人打出来的字不当字看,什么天下文章一大抄!开两个WORD文档使用复制粘贴再稍加修改,呵,一篇文章出来了。8 A# c# d( ?) Z9 ^
借鉴和抄袭是有明显区别的
! M' d4 k7 ?* ~% f" ~$ q+ W& @. I! {————
3 ~3 `+ q/ T! W( m( n关键出来了,如果两篇文章不是这种“复制粘贴”出来的呢?那还能认为它是抄袭吗?所谓的“情节雷同”,但是语句上的差别绝对很大吧?再说那三句话,在全文中占多大的分量?6 x" H% w0 b" X  _, l$ ^- Q! R
这个事情,我觉得既然叶兰的文章和尘梦潇儿的文章都出来了,大家就按照自己心里的那把尺子自行判断吧。只要是秉着自己心里的尺子,得到的看法,我都可以理解。只是别让自己的尺子沾上了偏见。
- T. `; A5 ]  ]. |2 Z  _$ S6 Q) @, S, ~$ \. l/ A# O# w
发表于 2004-1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律已,也是律人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发表于 2004-12-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5:19:57的发言:
7 c0 o' h( ~/ m6 i# c4 K1 i& {
* `( G* C2 m" a' \1 ^6 {( V& d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 L) e  E% w- j3 N( N( _3 i! |2 \
律已,也是律人+ z7 R: c9 J& P1 S+ @/ m" D- v
既然觉得别人不对,自己为什么还要做不对的事情呢?2 k% I0 P+ T. ~/ s
我最反感这种态度,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那么也不能让自己的媳妇过得舒服。
8 {* I$ Y* z' S) Q; L/ Q宽容一点不是最好的态度么?因为别人不肯宽容而让自己受了伤害,于是以后自己也变得不肯宽容?
  @! T1 K; D5 j————+ g" e  r. F) h9 B1 q
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
& {, g; a  P! c0 z" {————1 B% S4 ~* r. |. J8 }2 V
是呀,你听说过无罪推定没有?既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说人家“不会写”,为什么不相信人家是“自己写的”?/ P' U1 ?1 r7 e. o& d, J- ^
————9 @* q# B3 P! N: u% S6 X
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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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在论坛管理员下定论之前,我当然要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啊!让管理员知道,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p- O5 x9 x, r; G7 \+ |; g
————
& }3 S' ]6 W  _6 U; ?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 d2 ?: W% U4 q————% {: e! {5 e# t! q' X
我说的偏见,是泛指,不要对号入座好不好?
: L8 Z& A; }4 K/ a4 f. \我也存在偏见啊!就像无限朝阳说的,我一开始就存在“欲加之罪”的偏见了。在看完尘梦潇儿的文前我支持叶兰,是有点过激。但是看完两篇文后,我用自己心里的尺子去量,我相信叶蓝绝对没有抄袭,所以我更坚决地支持她。
发表于 2004-12-5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认为别人不对,别人对不对,与他的自身利益有关,既然他认为这件事于他有害,他自然有理由去诉求。我认为我没有错,我最喜欢这种态度了。你所认为的“没有确切证据”,那也不过是你自己心里的尺度问题。是不是她自己写的,你认为是,我不认为是,不是还有人认为“就算抄了又怎样?”、“就看怎么抄了”吗?管理员的定论很快就会下来。你可以尽情畅快开心愉悦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发表于 2004-12-5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其实我也不是非要说服你不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嘛,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吧!就算管理员出来了意见,那也只是代表着论坛管理层的意见。我会坚持自己的意见的。不过我也确实累了。这件事情,我不会再掺和了。
发表于 2004-12-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两位及其他发表意见的人注意,讨论归讨论,但不准话里带刺,更不准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04-12-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到此为止" M1 ?9 _0 o% B8 x: Q2 `
经研究,得出以下处理决定:叶蓝YUNA《不留》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抄袭范畴,但模仿意味较浓厚 " [0 {$ t, o) i6 {' H) o
另,应叶蓝YUN的要求:“什么,都不留下”( J4 @8 z$ E$ @$ J1 j  H
希望不要出现另开帖子或在其他明志略相关场所讨论此事9 T& C# c8 t) c; h
开帖即删
- `9 c. G9 U4 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5 16:08: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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