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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叶蓝yuna

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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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3 `# f4 u% P8 i8 E* f6 L
: T+ d9 F( D' K3 }4 [. `) f
1 N; \$ C- y0 z0 z7 r! l( n
帮帮忙,这种描写,有人就是不会啊!有人就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写啊!
- {: n. W0 H  s呵呵,那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7 E3 B# P$ V1 i) P0 H1 Q
to 无限朝阳:8 G  L) [% s+ G' ~+ ~( J' Q
论坛的确是有它的一套管理方法。可是你在屏蔽别人的文章时候加上说明会比较好吧。例如加上这句话:
: u4 h. `: A$ Q1 |, V+ Z- R. i" I' {核对之后有抄袭就删除文章,如果不是,解除屏蔽!
9 ^1 [1 u  @- b* B1 L) m/ t你原来的话就像是给人定罪一般。
* B2 _( L0 u0 ~$ U6 x' ^当然,管理论坛很辛苦,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只要你作出了努力,大家都看得见,也会继续支持你的。
4 c" H) o, t7 ^/ h5 Y至于我么,以后对这件事情不会再说什么了。像Magnolia那样找对应的话,不值一驳。我还是那句话:你怎么推定有的人是“本来就会”还是“要看别人的才会”呢?4 Q- S4 V3 d  O/ C$ n6 d
最后再说一句:我为了磨练自己的文笔,经常去看一些大家的美文,有些段落和描写就是仿照别人写的。但是我会很认真地去改,不会让自己的一句话里出现30%以上的字重合。像这样的描写:" T+ ~( N, e8 p
ARASHI《十年》:透过烟雾瞥见对面镜子里的自己,被无尽的轻烟笼罩着,三分鬼魅七分人面* C! e( S! n9 d) Q3 G
叶蓝YUN《不留》:隔着妖娆的雾我看见,落地镜里我的脸,七分鬼魅三分人面,浓妆掩不住的惨白
' y. p) T) C% S% T# {
5 b3 k3 s3 V: E在安妮宝贝的文章里出现得太多了。! Q  G1 E" g- Y9 q+ ~, w
发表于 2004-12-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就是不会,就是要看别人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既然ANIE的文里这种句子多了去了,那ANIE可以考虑一下来确定这算不算抄袭在这之前,请诸位把尘梦潇儿的《凝眸深处》以及它的续篇看完
发表于 2004-12-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4:24:23的发言:. @8 \8 {8 u6 {

. z1 Z' H! |3 C: x' E2 l+ F& x2 e8 j; {% x
几个月前,一个网名现为妖芍药的明志同人作者(属于明星志愿俱乐部),就以明志略一位网友抄袭了明星志愿俱乐部上一位作者的2句话为由,闹上论坛,要求道歉。
; H1 k5 B8 _; H不过是2句话,这种话不用看别的人,也会写吧?可当时闹的程度,和现在这件事相比,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最后的结果是,略的网友在明志略论坛的要求下去明志俱乐部公开道歉。那既然道了歉,就承认是抄袭了5 P. n6 g! r5 S
我不知道你心中的尺子是怎样的?难道因为论坛因为某件事情而吃了亏,就把自己的尺子放紧?那么还有什么规范可言?
" W& g2 \2 E, W' Y& S/ `! B1 K2 M总之我比较反感这种看法。
% _0 p2 b# J7 {: g1 M# B, W0 w- L引用Magnolia:9 ^& y, m6 i: K' @# p% i' ^; x& T
再回到关键上:怎么样算抄袭?9 U, }3 ?: @( Z& c
不要把别人打出来的字不当字看,什么天下文章一大抄!开两个WORD文档使用复制粘贴再稍加修改,呵,一篇文章出来了。1 d, h- @9 u, k# G$ n1 l3 i
借鉴和抄袭是有明显区别的: w1 C  F- s0 ~* W
————
  R9 J4 w6 q) C0 O# {+ E2 B关键出来了,如果两篇文章不是这种“复制粘贴”出来的呢?那还能认为它是抄袭吗?所谓的“情节雷同”,但是语句上的差别绝对很大吧?再说那三句话,在全文中占多大的分量?
! F! Z; d- _# v+ {这个事情,我觉得既然叶兰的文章和尘梦潇儿的文章都出来了,大家就按照自己心里的那把尺子自行判断吧。只要是秉着自己心里的尺子,得到的看法,我都可以理解。只是别让自己的尺子沾上了偏见。% ?+ P6 ]  C" K0 F

9 A0 h+ i! W- i  Y2 c9 f
发表于 2004-1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律已,也是律人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
发表于 2004-12-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gnolia在2004-12-5 15:19:57的发言:& N  w+ h& x& C; X. i& k

: {4 C9 n, g$ n  A! m2 J既然论坛从别人那么紧的尺子下穿了过去,那就没必要把自己的尺子放地跟天似的宽" S  ?$ G1 f( y$ [, l; c! T
律已,也是律人6 \% C! C- T% l" ]. D! R
既然觉得别人不对,自己为什么还要做不对的事情呢?* t4 ^0 X/ }0 d% \
我最反感这种态度,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那么也不能让自己的媳妇过得舒服。) r- ~/ @' W7 e) t2 [0 T* Z0 t2 [, Z
宽容一点不是最好的态度么?因为别人不肯宽容而让自己受了伤害,于是以后自己也变得不肯宽容?
- O% m3 W; g  A- y& H2 c- }————  j5 V8 K' W2 R' g8 Z
再说了,那篇东西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作者心里最清楚* S  a; o' B$ z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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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你听说过无罪推定没有?既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说人家“不会写”,为什么不相信人家是“自己写的”?* ~: l& V7 j$ f* V8 X$ j#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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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 S0 \1 K: k& X" z9 V1 U至于到底是不是抄袭还是别的什么,论坛管理员会下定论
* ^' {+ `8 d: \, ], [————
1 @- I9 f# f$ c# p# e) ~/ J% k哈哈,在论坛管理员下定论之前,我当然要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啊!让管理员知道,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3 w7 P- s2 ?! U* ~. P; _————
5 w  |: `) y( d8 a说到偏见——两天前,叶蓝YUN还在QQ上对我姐姐妹妹一家亲似的,要是我看她不爽,她加我QQ做什么?9 ?7 U7 @  _6 C0 h& t6 w
————1 w* Y% H' X# d! J( u8 K  ~: Y
我说的偏见,是泛指,不要对号入座好不好?
9 h) \) Q' l+ ?, c$ Y; `# m我也存在偏见啊!就像无限朝阳说的,我一开始就存在“欲加之罪”的偏见了。在看完尘梦潇儿的文前我支持叶兰,是有点过激。但是看完两篇文后,我用自己心里的尺子去量,我相信叶蓝绝对没有抄袭,所以我更坚决地支持她。
发表于 2004-12-5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认为别人不对,别人对不对,与他的自身利益有关,既然他认为这件事于他有害,他自然有理由去诉求。我认为我没有错,我最喜欢这种态度了。你所认为的“没有确切证据”,那也不过是你自己心里的尺度问题。是不是她自己写的,你认为是,我不认为是,不是还有人认为“就算抄了又怎样?”、“就看怎么抄了”吗?管理员的定论很快就会下来。你可以尽情畅快开心愉悦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发表于 2004-12-5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其实我也不是非要说服你不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嘛,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吧!就算管理员出来了意见,那也只是代表着论坛管理层的意见。我会坚持自己的意见的。不过我也确实累了。这件事情,我不会再掺和了。
发表于 2004-12-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两位及其他发表意见的人注意,讨论归讨论,但不准话里带刺,更不准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04-12-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到此为止, I' i" i- d' }3 B* H
经研究,得出以下处理决定:叶蓝YUNA《不留》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抄袭范畴,但模仿意味较浓厚 6 ^# t) y, K5 `& b$ O* p! J. Z/ d
另,应叶蓝YUN的要求:“什么,都不留下”
. f* K  F+ G/ X" i4 ~3 P$ M7 ~希望不要出现另开帖子或在其他明志略相关场所讨论此事
9 H2 Z9 w1 L/ P0 ?. G开帖即删
1 Z* b$ y/ S. N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5 16:08:41编辑过]

  k* t, S; x6 |: m) k5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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