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帖子
查看: 1791|回复: 0

[原创] 再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3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志同人
主角:  
主要配角:  
明志系列: 明2 
篇幅: 微型
文风文类:  
与原作相近度: -
作者前言/简介: 這篇寫在我電腦裡頭很久了,非常短篇的即興之作
而我也很久沒有寫文了,這篇大約在半年前寫的
而這篇的標題很簡單,就是再見
內容大多是內心戲居多,所以沒有太多人物對話,希望大家看完可以給予意見~
剧情关键字:
原创性:
相愛若是那麼難,那麼當初我不應該愛上你…。
" \: b5 K: r% p7 G7 @0 H* R$ u9 \我愛你,你有愛過我嗎?
6 Z' X; ?& r# t5 f. w/ y你說愛這個字不需要掛在嘴邊講,但是對我來說,很重要。' M# ?0 a, F- O7 |7 r
你是真的愛我嗎?5 W* P2 Y: R9 B

1 K2 R6 Q# {7 e2 n3 P& {: B1 O8 T4 h! a1 W& v4 K4 [9 f
自從方若綺坦承跟黎華交往的消息後,兩人從一開始的甜甜蜜蜜,到現在的若即若離。
- o7 G* V: m1 K, {( t) c1 o3 k她不知道黎華為什麼忽然對她很冷淡,甚至常常接到她的來電話,口氣總是冷冰冰,讓她完全想不透,她那裡做錯了?  N: X4 S0 b+ R, {0 o% R
% N: y/ c. [0 O/ N$ X
他曾經對她說過:「我這一生中,只認定妳。」從此,讓她的眼裡只有黎華,沒有其他男人身影。
% Z# o7 }& N, W就算黎華要她遠離王大哥、遠離關古威,她都照做了…可是這樣子做的結果就是,她沒有了談心對象,有的只是寂寞。
1 ?( R" @) k9 f( e# E  `$ v! b: E6 t
她在人前是天后,下了螢幕以後,她只想當黎華的專屬小女人。
+ q( j+ P, L  t) I也認定兩人在將來的不久,一定會結婚的。
/ h3 O" @. Q7 U! O$ p
0 a3 }8 e* _+ L0 w. C  ^3 o' Y因為她的無名指上頭,有他給她的訂婚戒指…( G. Y1 A5 j5 h+ `1 H' W' d
: D! N" o/ `# H7 v0 `0 Z6 v& H$ e- d* P
撫著手上的戒指,方若綺的淚水止不住的往下掉,她想要的幸福,他給不起嗎?她想要的婚姻生活,他無法做到嗎?! @5 P! x0 V% D
一年前的交往紀念日上,他對她承諾了一件事情,就是今年的交往紀念日,他會跟她結婚,而她也答應了。
0 A& n2 c4 z1 f) c5 x( b9 |. C
8 a! J6 x. [* f" P( e$ E6 m她從那天開始,就期待著黎華對外宣布婚事。8 l9 j3 R) Y$ Q* j5 M- _
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離今年的交往紀念日只剩一個星期了,他沒有任何表示,這代表著是什麼?: H6 u) ~/ s& d
; w* A9 Q& `- U* u- e# J+ W
他已經忘了一年前的承諾,已經忘了他願意給她一個身分,那就是「黎太太」。  l! m9 [6 s! r0 G
" q5 o2 i! p4 n6 p2 n9 f" c+ V1 S, w
既然她無法當上黎太太,兩人的關係不再像從前那樣的甜蜜,何不趁現在放手,再去追尋屬於自己的幸福。
3 ~# D, \5 S5 E3 U3 l7 T+ {4 s2 W( b7 R7 e+ G
悄悄的將無名指上的戒指拔下,拿了一張紙張寫著「華,再見了。」寫完以後,她將戒指擺上。3 s+ ~) c7 H0 L% |6 e  ~
然後回到兩人的臥房,這間臥房有她們倆的各種甜蜜點滴,如今…人是以非了。1 T4 b* R4 [: I5 X9 g  {
: ~( M0 w4 l+ Y' p
收拾好行李,她走到玄關,將用了好幾年的鑰匙放在鞋櫃上,她回頭往屋裡頭看,眼中充滿著不捨,淚水在眼眶中打轉著。% W7 l5 j* q6 M9 ~

4 A& s/ h( Q8 A3 i# d& r8 ~% `她嘴角念念有詞的說:「華,謝謝你這幾年的愛。我會放在心中的,再見了…」說完,方若綺拿起行李,將門關上。
7 d; a6 m% r& l" Q: v/ d4 F) `& O5 l; D2 b" k: s
關上的不只是她跟他之間的愛,也關上她跟他之間過往回憶。
1. 严禁讨论盗版
2. 除专门水区以外(报道/JQ版)请您注意要减少水分哦。水区热烈欢迎以下内容:灌水,版聊,勾搭,抢沙发
3. 更多发言规定在这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明志略 |明志略已经运行了21年5个月18天

GMT+8, 2025-8-15 19:09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