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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da

暧昧很近,爱情很远(已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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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愛情是需要勇氣的,否則會錯過.
发表于 2006-7-31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她的心里面最终爱的是谁?
发表于 2006-8-1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若绮不喜欢王瑞恩吗?!那为什么要和他结婚!这对他不公平啊!
发表于 2006-8-5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默..处女座的孩子向来是以有理智著名的吧,所以看这样滴文总觉得很亲切?贴近又疏远的感觉,用理性来分析的时候总不相信会有让人不顾一切的爱情,即使有,那也不属于我.或许这就是太过理智的人的悲哀亦或者是幸运?
5 I3 v7 Q: V' z& _" U, c( j) o. N0 m* G( ]% p; F& ^* _+ a& [
(炸!)到底在说虾米- -有米人看的懂......
发表于 2006-8-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如果是我,我会在当初,当初那一个只属于两个人的夜晚就跟他说清楚、说明白吧?[em20]如果我是喜欢LH滴,那我就会不顾一切困难都要和他在一起~~[em04]
8 R! P4 L# |1 j2 l% H8 q* V/ L但是...如果我并不是喜欢LH滴,那我也会斩钉截铁地请他尽量与我回避吧?[em01]毕竟伤害总是会有的,长痛不如短痛,况且~这样就可以减少许多许多的尴尬了~~[em07]
! p& w" N! o5 A6 T  S5 J: B
% Q8 X% B" e* j  T# ]9 {丫丫~~有米人看得懂我在说虾米丫?~~呵呵[em25]
发表于 2006-8-19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好类~~~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啊~我觉得若绮要是真的喜欢的是黎华就应该讲出来啊,不管对她还是对黎华或是王瑞恩都好一点吧~~[em18]
 楼主| 发表于 2006-8-25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大家说得太好~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3 {6 S1 w! Q0 m4 |/ }5 y, M
怎么说呢,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多少跟当时的经历是有很大关系的
; D0 R0 T" C0 v: K/ b7 L所以,写完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过来回头看一遍
: H4 x1 o5 g+ |2 k这里的若绮是喜欢黎华的4 D1 B# ~2 W0 F7 r& E4 ^) ]
知识还没有喜欢到可以放弃自己已经计划好的人生2 r7 ^7 M; D) d* V" e' J8 m
同时,黎华也是如此, W" j0 P: N! z, H* K, _
爱情,很重要,但总有一天,感情会因为时间而发生改变. O: V' C- B" F& ?- X- @
即使爱情还会存在,甚至变成了亲情而更加牢固
; J7 n+ D" u% y/ ]2 N9 g; _, w; \但总会回归平淡而变的不像曾经那么华丽那么光彩照人% P1 M7 }( r# S6 x% `; M2 M
与其那个时候,会因早先放弃得东西而懊恼9 ]- {& k: a* o  r& }
不如,在他最美丽的时候放手
; P: B' j5 z4 N* Q3 [5 `  H若绮不是不喜欢王大哥
, i& c1 C# R* |# {6 x我想,反倒是他们在一起的状态4 C6 C" k' J# t0 S5 e6 Z
生活才是真得会幸福把
2 l6 I/ k: z; g5 D3 y7 k. A1 d等到风景都看透,会有个人陪伴着一期刊生活的细水长流
发表于 2006-11-16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還是有些遺憾
+ u1 v6 Z1 X# V; ^
  ^9 H" v. R/ d) n% a9 Q! g如果這樣的感情...
4 r3 L, R$ M/ S0 b: V. d' r9 ~; \; E
倒不如一開始就不要
发表于 2006-11-19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作者是将自己的切身经历与感情融入其中了吧?' v  j3 Q; |. x  w
挺伤感的8 v( b. m; u5 U
不过,细细想来,人生的确如此,最爱的那个人不一定是陪伴自己共度一生的人+ |3 U3 p# J/ A/ w: g
虽然美好的真爱是人人都想追求到的,但我们毕竟都是普通人嘛,不能避俗地要去过生活,所以,只要能够得到对自己来说,较理想的婚姻,就已经很足够了
2 k2 ]( w. n' m" \$ N虽然大家都支持若若追求天王,不过,我倒是认为她当下的选择是正确的,瑞恩一定会给她想要的幸福.何况,若是放弃瑞恩,而天王又不愿为她放弃事业,那么,若若岂不是很可怜?!这个赌太大了拉!输不起的
发表于 2007-8-21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都唔明點解有些人會寧願係曖昧之間裡談情說愛,原來係因為唔夠勇氣,但係咁做只會更痛苦,所以如果我係若綺,我會把自己的心收在王大哥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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