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ID 发表于 2004-10-22 01:12

[灌水][转帖]转身的距离有多远

(以下章节由“小龙女”叙述)
我是一个网虫,QQ上的名字叫做“小龙女”。
现实中,我的生活可以说是人见人羡。 老爸虽然不像李嘉诚那么有钱,可是作为一家知名制药企业的总裁,也不能用“穷”字来形容吧。
从小学四年级开始,每个学期追我的男生都可以组建起一支足球队。
但我不喜欢他们,甚至还有些讨厌。
浅薄、世俗、功利、虚伪——随着年岁的增长,我愈发清楚地看明了那些隐藏在爱情这件貂皮大衣下的苍白字眼。
大学毕业后,我为多家杂志社做自由撰稿人,笔名叫“三叶草”。整天的工作,就是虚构一些既能糊弄别人又能糊弄自己的浪漫爱情故事。
然而再浪漫,终究也不是真实的。因此,我并不太相信爱情。
就算真的有爱情这种东西,那也只是存在于虚拟的世界中,而与现实无关。
“嗨,在干什么哪?”QQ上,一个名叫“杨过”的帅哥跟我打招呼。
“呵呵,正在看`三叶草`的新作呢。”我轻描淡写地回答,顺便发了个文章的链接过去。
通常情况下,我都是这样为自己的文章做广告的。
“我也很喜欢读她的文章,虽然离现实远了点,但情节的确很感人。”他打字的速度很快,应该与我有一拼。
他在我QQ的好友名单里已然存在了两个多月——好友名单中的人暴多,逼得我只能每星期定时做一番清理,除了常在联系个几个编辑和比较谈得来的一些朋友,其余的大部分都难逃一劫——两个多月,也不能不算是个奇迹。
他和我身处同一个城市,但仅凭这个理由,似乎又过于单薄。
也许,是因为他的名字,才让我总也不忍心“痛下杀手”吧。
“你凭什么叫杨过?”此言一出,才隐约觉得有些无理取闹,我有凭什么叫“小龙女”呢?虽然也有不计其数的男生夸我漂亮,但比起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来,我还是差得远了。
“因为我和杨过很像,你相信吗?”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回答得那么嚣张。
“不信!”我发送了语音聊天的邀请,结果被他拒绝了:“我的耳机坏了......”然后,就是一个很无辜的表情。
“那怎么办?眼见为实嘛,除非我们见一面!”
“好吧。”这两个字,他却一反常态地敲了半天。
“那一小时后,星巴克门口,不来的是小狗。”
星巴可离家不远,骑车的话,大约十来分钟就到了。我时常到里面去,熟门熟路,每次都像个纯种小资似的点上一杯冰拿铁,端到角落的位置上独自细细品啜。
我提前十分钟来到了星巴克的门口,盯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开始揣想起他的模样来。
他说他和杨过很像,会是哪里像呢?
谁都没有见过杨过,包括金庸。所以,自然不会是容貌上的相似。
难道,他如杨过般缺失了一条手臂,又边的袖管会随风飘荡?
或者,他如杨过般身怀绝技,却不争名利,归隐于山林?
还是说,在他的身上,也有过类似杨过那样荡气回肠的爱情经历?
要是属于最后一种情况,那倒可以成为我下一篇小说故事的素材。
看了看表,离约定的时间只剩两分钟了,他怎么还没来呢?我掏出手机,拨通了他的号码。
“来得挺早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很浑厚的声音。
我一回头,手机却迫不及待地做了一个直体后空翻720度的高难度跳水姿势。
那一瞬间我认定,杨过,就是应该长得像他这样!
(先发到这里了,这篇文章的原创作者是本人的表弟,我只是作了些修改,余下的我会尽快发上来,到时候还请各位不吝赐教!)

临时ID 发表于 2004-10-22 10:14

“没事吧。”他捡起我的手机,递还给我。我不知道他是在关心我,还是在关心我的手机,姑且当作是后者吧。“呵呵,”我摇摇头,“诺基亚的东西,想摔烂都不容易。”我们并排步入了星巴克,我习惯地点了一杯冰拿铁,而他居然钟意Cappuccino,颇令我感到意外。“你是做什么的?”我端起杯子抿了一小口。“画画的。”他很专注地看着我,连喝咖啡时都不例外。我曾经记得一篇文章里的男主人公,就是一个偏爱Cappuccino的画家。而且我在文章里,我站在一个作者的角度上,毫不隐讳地表达了我对此类男人的欣赏。不会有那么巧合的事吧,我那篇文章刚刊登出来没几天,上帝就在我的生命中安排了这样的一场邂逅,让我认识那个在我潜意识中心仪已久的白马王子么?爱情,或许还是存在着的。不然,我为什么能够看见爱情的影子?他没有令我失望,我想我也是一样。“见光死”这个网络上司空见惯的词,到我们这里竟也没有一丝生存的余地。我们时常出去玩,最常去的地方就是KTV,他的歌唱得真好,很有磁性,这也许就是他为什么专挑谭咏麟、陈百强的老歌来唱的原因。就算是在忘情地唱歌,他看我的眼神也总是那么专注,和他在一起,我有一种自己就是小龙女的错觉。这里,又忍不住要骂一下国产手机了,故障就是多,尤其是他的那部破烂,居然连通话功能都出毛病了。不过总算还保留了发短消息的能力,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有时候我会一个人望着天,呆呆地想,如果他追我,我一定答应他。结果有一天,他真的半开玩笑地对我说:“龙儿,做我的女朋友吧。”我却只是矜持地摇了摇头。我知道,那是习惯使然。终于,他约我见面,说是要和我谈一点正事。我精心打扮了半天,挑了一套从没有穿过的裙子去见他。我暗暗决定,如果这一次,他再这样对我说,我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他。见面的地点,仍然是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星巴克门口。“龙儿,”他紧张地搓着手,“我最后再问你一次,做我的女朋友好吗?如果你不答应,我就立刻离开这座城市,永远不再回来。”我红着脸不敢看他,背过身去,惴惴的说“好,我答应你。”等了好久,也不见有任何回音。再转过身来的时候,他却已经不在了。爱情,原来只是一场荒谬的游戏,真的不值得相信......

临时ID 发表于 2004-10-22 11:59

(以下章节由“杨过”叙述)我是一个画画的,也就是说,我是靠一支画笔来解决温饱问题的人。但老实说,我并不爱画画,更看不懂梵高和毕加索的大作,因此“画家”这个称谓,我是不敢妄用在自己身上的。前段时间重温了一遍金庸的武侠小说,也许是因为自身的经历,所以对杨过这个角色喜爱有加,于是便心血来潮地把QQ上的名字该作了“杨过。”没想到在网络上,居然还有人叫“小龙女”,更神的是,我们居然还是住在同一个城市的,于是我顺理成章地开始和她聊天。和她聊天很轻松,不过也挺考验人的,她的文学功底很深,常常会信手拈来的引用一些希腊神话和古典名著中的经典语句。幸好我也是个博览群书的人,凡是有可看性的东西,多多少少都看过一些。最近,我又迷上了一个叫“三叶草”的女作家写的小说。因为读她的文章,你能感受到被爱包围的浪漫气息。这种感觉,真的很好。我又一次和她聊天,没想到,她和我一样,也爱看“三叶草”的文章。而且,她聊天时那跳跃的思维,并不输于“三叶草”。要是她去写小说的话,没准哪天也会像“三叶草”一样一鸣惊人。QQ上,她很无厘头地问我凭什么要叫这个名字,我想了一想,然后告诉她因为我和杨过很像。五年前,我在曼哈顿的一家音乐学院学习,当时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像贝多芬一样出色的音乐家。后来,学院的食堂里液化气爆炸,我刚好从门外经过,于是,我和贝多芬一样,失去了听力。这便残酷地决定,我永远不能成为贝多芬这样的音乐家了。回国后,我开始学习绘画,准备另谋出路。并且依靠音乐上的天赋,我学会了读唇——就是看别人的口型来翻译出别人说话的意思。这么说来,我的命运,到真的是跟杨过有几分相似。她要求与我语音聊天,被我以“耳机坏了”为由给搪塞了过去。这说明她并不聋,与我开始时的猜想略有出入。我还以为,她之所以叫“小龙女”,是为了取第二个字的谐音呢。既然她叫“小龙女”不是由于这一种倒霉的情况,那么,她必是极美且极有自信的吧。 无端地,就想见一见她。没想到她抢先一步,提出要和我见面。我犹豫。因为我和正常的人不一样,我的世界,是无声的。不过,我对自己读唇的本领也相当自信,考虑了片刻,我答应了她的要求。星巴克,名气大得罩不住,我却从来没进去过,找了半天,方才找到了它的所在。其实这么大的一家咖啡店,也不算是太难找。到了星巴克门口,发现自己竟早到了足足半个钟头。傻傻地等了一刻多钟,终于发现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锁了车,也不往店里走,只是顾自立在门口。她就是小龙女?亭亭玉立,顾盼生辉。面队如此美的风景,我只恨自己没带画具。终于她忍不住,拿出手机......她竟连手机都是和“三叶草”用的是同一个牌子,想来,她也是一个追求浪漫并渴望爱情的人。接着,我口袋里的手机振动起来。就是她,没错了。我酝酿了一下情绪,走上前去跟她打了个招呼。我们一起走进了咖啡厅。 看得出,她经常进出这样的高档场合。因为连这里的waiter见到她,都会像见到熟人般微笑着跟她问好。我很少和咖啡,故而对咖啡一无所知。如果非要我说点什么,我只能说,相对于麦斯威尔,我还是比较喜欢雀巢。假使要让我论述一下中国博大精深的茶文化,我倒可以滔滔不绝到讲上两三个小时。然而这里根本无茶可点,到处充斥着什么蓝山、拿铁,甚至有些名字,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倒真让我为难了。可是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在她面前表现出自己无知的样子。印象中,“三叶草”在文章里,曾说过她欣赏这一类男人——干净、精神、有内涵,喜爱Cappuccino,喜爱音乐,最好还是一个画家。瞄了一眼墙上的价目表,Cappuccino赫然在目。于是我装作很老练地点了一杯Cappuccino,如此一来,我便无意中符合了“三叶草”所欣赏的那一类男人的全部特质。那以后,我们经常联络也经常见面,为了避免她打我手机,我只好对她说我手机的通话功能坏了。我不想骗她,但是,我更不想失去她。好在她并没有对我起疑。还有一点令我惊讶,她短信的功夫很好,丝毫不亚于她在键盘上打字的速度。我们到KTV里去唱歌,我唱了首《爱在深秋》,她用力地鼓掌,说我有当歌星的潜质。随后,她点了一首萧亚轩的《Cappuccino》,想要与我合唱,可是,我却只能无奈地摇摇头。萧亚轩出道的时候,我都已失聪近两年了。后来有一次,我们去了酒吧,在昏暗的角落了面对面坐着,我借着酒劲对她说:“龙儿,做我的女朋友吧。”令我感到伤心的是,她一语不发地拒绝了我。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出去玩,以朋友的身份,或者说,仅仅是以网友的身份。名不正则言不顺。这样的日子很痛苦,我希望,我能早日同她确定关系。我又约了她到星巴克门口见面,希望能凭借第一次见面时的美好印象而得偿所愿。她打扮得很漂亮,站在我面前。不知为什么,我竟莫名地想起了达芬奇的名画《最后的晚餐》“龙儿,”我深吸一口气,决定将自己的全部都用来赌一场爱情,“我最后再问你一次,做我的女朋友好吗?如果你不答应,我就立刻离开这座城市,永远不再回来。”她竟连看也不看我,只是默默地转过身去......在这一场爱情的赌局中,我输了。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我选择了离开,永远地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全文完) 总觉得这篇文章是不是放错了地方,好象放在非同人转载区比较合适吧!

藤花末叶 发表于 2004-10-22 12:25

一开始就是个错误的爱情呢……还是说根本没有爱情存在过来得比较确切呢?

临时ID 发表于 2004-10-22 12:36

应该说这是一段错过的爱情吧!

烷镁优伶 发表于 2004-11-8 13:10

5555555~~好哀哦~~~

云翳怅然 发表于 2004-11-8 13:40

呃?这个应该发这里么?1这里是原创区2这个作者有写过明志文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灌水][转帖]转身的距离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