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绪 发表于 2010-1-22 20:11

[原创]关于明2000的一些小心得(修订增补)

本帖最后由 未绪 于 2011-12-15 15:34 编辑

1.第一次约莫MM会出现的两个情况。
如果直接约莫MM出去,莫叔就会出来问为什么要约莫MM。有选项“莫MM应该多出去走走”和“直接表明想追莫MM”,两个选项似乎都没差。
如果先见莫MM一次,和她聊天或者打招呼什么的,第二次才约她出去,莫叔就会说“好小子你终于开口了”。

2.莫MM拒绝约会
第一次约会必定是看电影,然而如果在看过一次电影之前去约莫MM,她是绝对会拒绝的。除非先前有过多次聊天和送礼增进过好感度。只聊过一次天的约会是不会成功的。但是约过一次会以后,就是必定会成功的了。
PS:莫MM可过特殊节日需约会9次(不送任何礼物和聊天),她星期四必定会出现在民歌餐厅,即使先前触发过他人的两次会面,也可以在民歌餐厅见到她。但是如果在见她之前没有触发过他人的两次会面,那么她也会计入两次会面里面的,无法触发他人的第三次会面。

3.和配角们的感情发展
不论是任何配角,其实都不需要S/L去过特殊节日。只要约会次数够多,送爱慕花就好了。
特例是马大哥,他不会收爱慕花,但是不尝试送他是不会有结局的。在他分手前他会收爱情巧克力,分手后就不会了林MM也是特例,必须送两次,第一次是作为朋友,第二次才坦然接受。
另外,绝对不要送小童爱情巧克力和女性用品……也不要送他《抓住他的心》。
约会次数在20次左右+一朵爱慕花就差不多达到结局条件了。
(林MM15次约会+2次爱慕花铁定可以达成)
友情结局还有个条件就是不能当艺能天王。当了就是孤家寡人= =
朱莉是特例,10次约会左右就OK了……= =|||
晓爱在好感度够高以前是不会收爱慕花的,等到她坦然收下爱慕花基本上就可以出结局了。另外晓爱都是她主动邀约的,如果只是遇见的话,那么就是约不出去了。如果约会次数超过20次,建议送爱慕花和礼物来增加好感度,不必浪费S/L。
4.马林的感情线
在马大哥和立翔互相称呼“阿文”“立翔”以前,即使在PUB遇到两人再多次,也不会有后续剧情。必须在两人好感度够了以后,才会触发后续剧情。也就是说,“遇见”和好感必须都达成。另外马大哥和林MM如果不是主角拆散的,似乎是不会出友情结局的,至于和林MM的感情结局似乎不用特地拆散(不确定)。

5.遇到若绮的条件
广告、电视剧、唱片必须出过,电影可以正在拍摄中。场景全开是指广告公司、电视公司、电影公司都去过就OK。莫MM有没有去当高明权的助理都不会影响。但是一定要去看林芬芳而且付住院费。

6.与温宁珊的感情线
好感度够高的话,是不需要拿密录机的,温MM会自己去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和林景涵完全没有必要虚以委蛇,直接拒绝就可以。按照经验,大致是特殊节日三次以后就行。
第三年的情人节虽然她约不出去,但是如果当天遇见她的话,聊天选项的“情人节快乐”一样可以一起去吃饭过情人节。
确定关系以后,聊天选项的“心目中理想对象的条件”选择“带温宁珊去看日落”可以去海边约会,朋友关系的时候会被拒绝。

吉祥火柴 发表于 2010-1-31 16:42

他不会收爱慕花,但是不尝试送他是不会有结局的。
-=-=-=-=-=-=-=-=-
原来如此!!!有一次我拼了命地想追他,一开始就用了秘籍调满属性,但是除了问生日去PSTV拍片以外,其他时候全部在永振和乔亚!然后除非有不可取消的事件之外,每周3一定会拼命SL直到和他定下约会,就这样到最后我和他的约会次数已经超过100!!但是却还是没有友情结局~~~当时简直欲哭无泪!!!以至于再也不想看到他!!泪奔!!原来是要送爱慕花吗泪奔!!!

未绪 发表于 2010-2-3 18:45

他不会收爱慕花,但是不尝试送他是不会有结局的。
-=-=-=-=-=-=-=-=-
原来如此!!!有一次我拼了命地想追 ...
吉祥火柴 发表于 2010-1-31 16:42 http://www.mingstar.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追过他八次,最后追心宁MM才注意到的,就去试验了

jingtian1984 发表于 2010-2-17 12:38

是啊。我也回去试试。

jjj9008 发表于 2010-3-10 08:45

还没追过马大哥呢,下回要试试

未绪 发表于 2010-3-12 17:04

囧,不准编辑……OTZ
于是新增几个。
1.约会马大哥被拒绝时,如果他的理由是和林妮雯有约,那么再遇到他时依然可以约他,他会放弃和林妮雯的约会。

2.朱莉约会次数7次足够,正在摸索是否更少就可以……

酸蓝 发表于 2010-5-11 19:26

莫MM已经做了助理也没关系,还是可以遇到的,我玩了好几次了。而且嘛,只要不是因为写真集分手的,即使做了助理,得奖之后还是会单独见到她,请她一起吃饭庆祝她还会答应。。。

sinting7890 发表于 2010-5-11 22:36

所以最好和莫MM約過一兩次會,才能確保第二年五月莫MM依然在民歌餐廳。<-----這個,其實可以完全不理她都可以,不用約會!第二年都可以直接看到若若跟她一起出現!因為我大都這樣做!不想浪費時間在她身上呀!嘿嘿~~

alicechen 发表于 2011-12-12 20:42

4.马林的感情线
在马大哥和立翔互相称呼“阿文”“立翔”以前,即使在PUB遇到两人再多次,也不会有后续剧情。必须在两人好感度够了以后,再遇到马林三次,才会触发后续剧情。也就是说,“遇见”在之前是无效的。只有好感度够了,才会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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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对,我上次遇到马智文之后就专门去pub刷他和林妮雯,刷到三次才在别的地方刷他单人。
就这样也拿到了狐眼。

未绪 发表于 2011-12-16 15:08

感谢回帖,根据回帖和最近的经验修改了一下主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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