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欢·马尔福 发表于 2007-7-26 11:38

献给关古威,以及一周年

    不得不承认写文章是相当痛苦的事情,尤其当你完全融入其中,尤其那是8万多字的长篇,……整整两个月,关古威、黎华、王瑞恩、童靖阳,在我梦里梦外穿梭,走路的时候,关古威拉着我的手,坐公车的时候,黎华搂着我的腰,吃饭的时候,王瑞恩对我微笑,甚至给学生上课的时候,都能看到童靖阳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对我不屑地撇嘴。

    原来一个人的写作功力,是从长篇中彻底暴露的,原来我自以为的信手拈来,在长篇面前如此苍白无力。

    如何,如何用简洁明了的话语勾勒出有血有肉别出心裁的人物?如何让她的一举一动让每一个阅读她的人既有代入感,又感到新鲜脱俗?反正我做不到。

    虽然做不到,还是勉强完成了,结局虽然前后呼应又是大团圆,终究力不从心,有仓促之感。

    每天泡在略略上,看那些同人文,说实话,文笔出众、构思独特的大有人在,看啊看啊不禁感叹现在的小孩真不得了。

    反正感觉我会的我懂的他们都会都懂,我不会的我不懂的他们也都会都懂。

    网络实在是奇妙的东西。

    有时候,写作是一种孤独的享受过程,也许只要有东西写,这辈子就不孤单吧?

    热衷于孤独如我的人,是不需要陪伴的吧?


    直到尼尼打来电话,约我周四晚餐。

    吃什么西餐,贵来西。我在电话这边翘嘴,为什么不是周三呢?我下午就没课了。

    我周三忙。他说。

    我来劲了:我就要周三周三周三周三……作欢此时不作更待何时?

    他太习惯我了,就是因为知道不可能的事情我非要作,就要闹,当然两分钟自动平息,调节气氛而已,好在他也配合,每每露出手足无措的样子,接着来一句:真虚伪。

    我是真诚的。我继续作。

    恩,你是真诚的虚伪。

    我哈哈大笑,作头不减。

    周四……他在那边欲言又止的样子:……是我们认识一周年。

    然后我就不作了。


    如果说我这辈子还相信些什么,那就是,我相信世界上还有好人。

    男人的英俊也好,多金也好,浪漫也好,都比不过一个健全的人格,坚强的韧劲,和善良的心灵。

    所以我对男人的要求其实很低的,不用柏原崇那样的脸,香港学生他们家那样的钱,韩剧里面漫天玫瑰的浪漫,我只想要个好人而已。

    其实,所谓要求标准,都是说说的,所谓前世今生的缘分,还是留给我的小说吧。

    我这辈子,最怕最怕的,不是穷,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而是,遇到个豺狼虎豹。

    谁叫我是善良的呢,羊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遇到狼。

    羊只有和羊在一起,才安全。

    是的,安全。

    其实,说就算没有很多很多爱,有很多很多钱也好的呀……之类的话的人,其心可悯啊。

    豺狼虎豹给的爱,很刺激,也很危险。

    我已经过了可以冒险的年龄,我很容易疲倦,一疲倦就想睡觉,什么也做不了。

    可我还有很多梦想,所以,我不能再遇到豺狼虎豹。

    如果世上有狼,就一定有羊。所以,我一定能够找到羊。找到我的同类。羊和羊也许有很多不同,不过,本质都是一样的。善良,纯真,美好。

    我真的觉得自己是善良纯真美好的,因为,不管怎样的际遇,都不会把我变成狼。

    你们笑个p啊。


    也许我不是最好的羊,我记不住认识一周年,记不住生日,记不住节日,记不住他有些什么衣服,记不住有没有和他逛过南京路……恋爱的小节我一点也记不住,但是,快乐就这样,塞满了生活点点滴滴的缝隙。

    我不敢也没想过要对方记住……

    可是原来一旦他记住了,小小的快乐又临空凭添。

    所以小说里我让方若绮选择了白白净净高高瘦瘦的关古威同学,虽然他不够红,虽然他平凡得只能骑脚踏车来去片场,虽然他还有点孩子气,可是我就喜欢那样的男孩子。可以被她小小捉弄欺负;每一刻记得她喜欢喝牛奶;看着她的时候眼睛清亮无辜;她猜得透他,却料不到他会给她带来的小惊喜;她以为他总是斯文温和的,却想不到他骨子里是坚强刚毅的;当她安慰他的挫折的时候,他的心态却比她更好……所以,写那文的时候,关古威无处不在,我爱这样的男人,更真实,更诚恳地,认认真真活着,活在每一个善良的人身边,健康的,执着的,勤奋的,活着。

    比起成熟到年纪轻轻就先当影帝又转红成大导演的王瑞恩,和在云中来去神秘红到发紫的天王黎华,关古威让我感到安全。我害怕成熟的男人,虽然他们更明白女人需要什么,可很多东西一旦出于清楚的目的去做,就让人惴惴。虽然游戏里的王瑞恩和黎华终究情深似海,却依旧让我不敢下笔在真实的世界里书写一份属于他们纯美童话。一往情深不属于他们。


    原来已经写了两个月啦。

    原来已经认识一周年啦。

    原来时间可以快得白马从缝隙中驰骋过去,又可以慢得点点滴滴的相处都琐碎得记不住。我可以查阅前文复习关古威的记忆,却怎么也翻不完与他相处的所有过往。

    原来,只要凭着健康的心态做事,就会遇见健康的人,健康的生活。

    关上word,关古威,祝你幸福;打开博客,尼尼,一周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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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凝 发表于 2007-7-26 20:56

我觉得网络最大的魅力是你可以接触到很多完全和你不一样的人和事
在网络上低级趣味的人大有人在 那些人只会捧自己喜欢的明星 然后大骂别人
但是比你强的人真的有好多
我后来就很少在网络上说一些以前觉得自己理所应当说得话了
比如略略 特别佩服喜爱的一个作者就是risa
从构思 文笔到情节安排 对话设计 无一不显示出一个文笔成熟老练的作者的写作风格 相比较而言 我自己曾经试图写出来的同人小说显得特别的苍白无力 如同一个微弱的病人站在冷风瑟瑟的寒冬里
这样的差距让我更加的感叹网络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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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过一周年的时候因为我有事情而取消了庆祝活动
他后来和我说不管怎么样当时确实为他省了一大笔银子
我说花呢?现在补给我吧
他说明年纪念日的时候再给你 我本来是想第一年送1朵 第二年送11朵 第三年送111朵 可是第四年就是1111朵 这得多少钱啊 所以觉得第一年送1朵 第二年送2朵....我笑着打过去 他假装吃痛 捉住我的手亲了一下

哎呀对不起 我本来是想说恋爱怎么都是甜蜜的 有没有花甚至有没有纪念日都是甜蜜的 结果怎么说起自己的事情来了
真是花痴了啊
因为我很喜欢哈利欢 看见她在这里分享着自己的事 我也就上来凑个热闹
祝你周年快乐啊

哈利欢·马尔福 发表于 2007-7-27 11:59

1……11……111……1111……
如果你们的纪念日在2月份,好大一笔银子……
露凝mm 的那个他好……有钱哪……
他送过我一次花,很拉风的蓝色妖姬,结果搞得我很郁闷的说……
因为很难凋谢,可以放很长时间……
结果朋友来我家说,哦,他对你真好,送你这么漂亮的花。
过了一段时间再来,又说,哦,他对你太好了,又送你这么漂亮的花……
有没有搞错,才送了一次而已orz

紫电青霞 发表于 2007-7-29 11:38

呵呵,楼上的送花事件好可爱啊。每次我看见蓝色妖姬都觉得是墨水染的。 所有女人都喜欢送花吗?我不太喜欢耶.............

朝暮 发表于 2007-8-3 23:18

我就不喜欢~~~我觉得买花是一件很浪费钱的事情,有钱不如买些实际点的东西~~~基本上,我除了玫瑰、康乃馨、向日葵、水仙就不认识什么花了,到现在莲荷花和莲花都没分清楚过||||||而且还不排除有人如果拿着一朵玫瑰反复问我“你肯定这是玫瑰么”的时候,我绝对会动摇的那种情况~~~||||||

不过我说欢啊,要是你男朋友知道你喜欢写同人是因为就好像和许多很帅的男人谈恋爱(|||||||),估计会很无奈吧……

哈利欢·马尔福 发表于 2007-8-4 19:51

对啊对啊他真的很无奈啊(拼命点头中……)
我说你感动伐,我特意为你写了一篇文,他说,你为了虚拟的帅哥写了8万多字,就为我写了这么一点点,这个一点点里面就一部分是写到我的……
不过估计他老人家心里还是美得~~

青旒 发表于 2007-8-5 01:45

其实我写文,还有玩游戏,都是为了和帅哥谈恋爱
啊哈
平时看起来跟谁都说说笑笑的,跟男的女的都关系好好
其实,我对男人的标准同样很低
只要他肯爱我,只要他让我感觉,只要跟他在一起,绝对不会在将来的某天回家的时候,看到其他女人留下的痕迹,那么,哪怕他不浪漫,哪怕他从来没记住过我的生日,任何纪念日,不了解我也不懂我,只要我对他有感应:他是安全的,那么OK了
说起来,我对爱情蛮灰心的,从来不敢寄望条件好好的某个大帅哥爱我,只是在幻想中爱一个又一个的人,编造自己的爱情。
但是现实中,我对人性都是很失望的。养条狗呢,你可以相信他一辈子不背叛你,陪着你;人就不一样,他有他的事,他有他的心,现在怎样,将来怎样,谁也无法预料,那么,只要守着现在就好。
只要在一起的一天,你不背叛我,那我也不会背叛你
如果你要是背叛了我,对不起,那就是说永别的时候了。

而且,生活不是爱情就可以解决
再多的爱,到了最后,都不记得是怎样的滋味了
有时候迷惑的问自己,我爱他么?我不爱他么?我曾经很爱他么?
两个人在一起的摩擦越多,感情越淡,到最后,竟成了只是相互陪伴的两人,爱情的感觉,烟消云散,只有从小说中,从游戏中去回味

SORRY,不该在你一周年的大喜日子发这么悲观的言论。。。
我错了,罚我吧

[ 本帖最后由 青旒 于 2007-8-5 01:47 编辑 ]

毛栗子壳 发表于 2007-8-12 11:57

好幸福啊。
看到姐姐们的恋爱,和相关的对话。
虽然还没有看楼主姐姐的文,不过已经很喜欢你描述的关古威了。
真的,很喜欢。
祝福大家,还有自己。

皮皮 发表于 2007-10-31 17:14

原来那篇是阿威的,已经很久都没有对同人文的感觉了,今天把阿欢的文保存了下来,这个周末要好好看来。

很怀念以前那种看到好文就有自己写些什么的冲动,想要找回来

PS.我觉得你男朋友看到这个心里一定美的P颠P颠的,真的,因为现在这个时代为了某人去写些什么的感动,太少有了已经,祝福阿欢和不知名的,就叫阿威吧

皇亦凌 发表于 2007-11-7 20:07

周年零四个月快乐
真是温暖的日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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